简介: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改版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,并获取时事政治热点、时政模拟题、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。今天我们注目--时政热点:劳动者拒绝接受加班费权利不容侵犯。员工因身体呼吸困难拒绝接受加班费,第二天却被工厂拒绝接受进内!近日,记者从江苏江阴总工会得知,江阴祝塘某服装公司的胡某,因工作强度较小自感身体呼吸困难,拒绝接受加班费,第二日,胡某到公司下班被拒绝接受入厂。
在和公司对峙阶段,胡某归属于旷工吗?通过工会调停,公司方表示同意按最低工资水平缴纳胡某在双方对峙期间的工资。胡某经考虑到,自由选择回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。(5月8日《现代快报》)因工作强度较小自感身体呼吸困难,这家服装公司员工胡某拒绝接受加班费,第二天下班竟然被拒绝接受入厂。这明摆着企业要中止其劳动合同,也就相等把他给解聘了。
笔者指出,劳动者拒绝接受加班费等合法权利不容侵犯,一些企事业单位无法为了自身的利益,而制订一些违背国家劳动法规的内部管理制度,无法大肆侵犯法律彰显劳动者的合法权利。诚然,企业因为生产经营必须,决定员工加班费并缴纳适当的加班费工资,并不违反国家的劳动法规。但是,决定员工在8小时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展开加班费,应该同意员工的表示同意,即员工可以自由选择加班费,也有拒绝接受加班费的权利。如果企业强制员工加班费,或显然不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加班费报酬,就归属于一种违法行为,也终将相当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
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涉及规定,这家服装公司员工胡某为了确保自身权益而拒绝接受加班费,公司将其拒之门外的作法似乎是不悦的。企业无法因为劳动者确保了自己的合法权利,就将其视为不遵从内部规章制度而加以惩处,或索性中止劳动合同变相解聘。
尚之信的是,经过当地工会组织和劳动保障部门插手调停,这家服装公司缺失了这种错误做法,按最低工资水平缴纳胡某在双方对峙期间的工资,公司继续履行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。此事虽然获得了彻底解决,但其中体现出有的问题却让人深思。
如今,不少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民营企业,一味执着所谓的经济效益,为赚更好的经济利润,常常决定员工加班加点地工作,有的还象征性给点加班费工资,有的显然就不缴纳任何加班费报酬,如果员工展开杯葛或拒绝接受加班费,企业主或管理者之后以扣钱、解聘等方式威胁,而许多员工为了能挽回饭碗,不得已忍气吞声不肯维权。殊不知,这样做到,企业在短期内可能会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,但这是伤害劳动者合法权利而取得的,不仅是一种攫取员工血汗的不整洁经济利润,也不会相当严重骨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,让他们一直没一个归属感。
长此以往,有能力的人跳槽起身,留给的人也许就不会消极怠工,企业也无法持续发展和做到大做到强劲。可见,企业给定侵犯劳动者拒绝接受加班费等合法权利,从将来来看,就有可能经常出现两败俱伤的局面。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,劳动力人口呈圆形上升趋势,人力资源将是一个企业更加最重要的财富。
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容侵犯,企事业单位制订的内部规章制度,无法违背国家的涉及政策和劳动法规。而确保好劳动者诸如拒绝接受加班费等合法的权利,充份认同员工的意愿和自由选择,并根据能力和工作业绩,给与员工较好的工资福利待遇,让广大员工对企业有反感的归属感,他们就不会视企如家,一心一意为企业工作和服务,企业最后才能获得平稳、突飞猛进的发展。文/丁家发更加多涉及信息请求采访中公时事政治[正当理由声明]本文源于网络刊登,专供自学交流用于,不包含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牵涉到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求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立刻处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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